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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,中国保监会在“亮剑行动”专项检查中发现,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人保财险)部分分支机构通过官方网站销售车险时,不向消费者提供单独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(以下简称交强险)的销售页面,在销售页面中通过弹出窗提示单独投保交强险需通过其他渠道办理。这导致消费者在官方网站上无法为车辆单独投保交强险,但是在官方网站上为车辆投保商业车险后,就可以一并投保交强险。经查,自2009年起,人保财险上海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宁夏、宁波、杭州等10家分公司陆续向总公司报送的网销车险承保政策中,均明确提出辖内不单独承保交强险,而总公司长期以来一直默许上述做法,致使人保财险上述10家分公司均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的情形。
针对上述情形,中国保监会对人保财险合计罚款70万元,其中对总公司罚款20万元,对涉事的10家分公司分别罚款5万元。
案例来源:2017年3月29日《中国保监会关于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的通报》保监消保〔2017〕7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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